“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”“加强对各单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”“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,实现弹性错峰休假”“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”……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其中关于保障休息休假权益的内容备受关注。
当前,在一些用人单位的职场环境中,“加班文化”“有假难休”等问题客观存在。若休假制度落实不到位,不仅容易导致劳动者身心健康问题、无法保证工作效率,还会抑制消费潜力的释放。如果劳动者困于“两点一线”的循环,甚至产生“休假羞耻”“休假焦虑”,又如何有时间、有心情出门体验精彩生活呢?
如今,有关部门重申保障休息休假权益,正是聚焦“不敢休、不能休”的社会痛点,让劳动者更有底气休假、享受生活,实现全面发展。同时,这也能够在消费领域“激荡一池春水”,为扩大内需带来新的可能。
近年来,无论是“文博热”“冰雪热”,还是县域游的“出圈”,都折射出假日经济所蕴含的巨大消费动能。人们利用休闲时光游览大好河山、体验传统民俗、欣赏非遗技艺,不仅是花钱买东西,更是为了多维度提升精神生活的品质。假期经济欣欣向荣,推动的是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。
在《方案》中,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”,也被置于“保障休息休假权益”一项中。在成年人的休假权利获得保障、中小学生享受春秋假的情况下,以家庭为单位的假期安排将有更多“择时”空间。如此,既有利于消除“孩子放假无人陪伴”等家长常见的烦恼,也可促进解决游客在法定节假日扎堆出行、假期消费波动大等问题。
当然,在落实休假制度的同时,让老百姓有钱消费、有消费的欲望,是畅通假期经济良性循环的基础和前提。就此而言,还需打好“城乡居民增收促进”“消费能力保障支持”“服务消费提质惠民”“消费环境改善提升”等行动的组合拳,让老百姓的钱包更充盈,让消费环境更友好,让消费品质更可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