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过年回家火车票难买而选择搭顺风车,一女子与男子“结缘”坠入“情网”,不料顺风车没搭成功,其辛苦攒下的积蓄还被套路进了“温柔陷阱”。近日,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婚恋诈骗案件,犯罪嫌疑人以男女关系为由骗取财产近20万元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三千元罚金,同时赔偿受害者全部损失。
本案中,女子小唯(化名)因想搭乘顺风车回老家过年与阿军(化名)认识并添加了联系方式。临近出发前,阿军以家中有事要提前回去为由拒绝了小唯搭顺风车的请求。但在此后,阿军每天都向小唯嘘寒问暖,还多次邀请小唯到老家县城见面商量回深圳事宜。很快,两人在交流之中发展成为了男女朋友关系。
当启程回深在即,阿军却突然称自己突发胃病,无法和小唯一起回深圳,小唯便独自坐火车先回了深圳。过了几天,阿军给小唯发消息称其在回深的路上撞了人,一时手头没钱赔偿,小唯二话不说就把钱转了过去。在随后的恋爱期间,阿军还常用离谱的理由向小唯借钱,例如称其和别人打架被关在看守所需要赔钱放人等。
在多次借钱之后,小唯发现自己的积蓄已被掏空,便拒绝阿军的借钱请求。不料阿军却用其和小唯的亲密照片和视频威胁小唯:“你要是不借钱给我,我就把这些发给你的亲戚朋友!”出于恐惧,小唯只好四处借钱给阿军,金额累加至近二十万元,不堪重负的小唯终于鼓起勇气报警,寻求帮助。
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,阿军其实是一名已婚人士,其从小唯处“借”来的二十万元,基本都被用于和朋友吃喝玩乐,其中一部分居然还被阿军用于供另一个女朋友消费。然而,落网后的阿军仍不悔改,坚持称自己和小唯是情侣关系,这些钱都是小唯自愿借给他的。
经审查,检察官认为阿军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,虚构发生交通意外、看医生等理由向小唯“借款”,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。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阿军提起公诉,法院开庭审理后,认定阿军诈骗罪罪名成立,依法判处其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,并处三千元罚金,同时责令阿军赔偿被害人小唯的全部损失。
检察官在此提醒,恋爱交友需要谨慎对待,不能因为甜言蜜语而忽视了藏在其中的“险恶用心”,当意识到不对劲或受到对方威胁时,要注意保存好证据,第一时间报警处理,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