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北京8月11日电(记者 张素)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1日通报,湖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易鹏飞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对易鹏飞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公开资料显示,易鹏飞生于1962年5月,湖南益阳人,1983年7月参加工作,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湖南财经学院贸易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毕业,大学学历,经济学学士。
易鹏飞在家乡湖南任职多年,曾任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、党组成员,怀化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娄底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郴州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。
今年2月5日,官方通报易鹏飞被查。7月27日,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他被指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”“任人唯私唯利,大肆卖官鬻爵”“自身不正,带坏全家,纵容、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影响谋取私利,大搞‘家族式’腐败”“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”“沉迷打牌、打麻将”等。
这份党纪政务处分通报同时指出,易鹏飞“贪婪无度,任性用权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”,以及“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”。